欢迎光临嘉兴大学文法学院网站!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意见箱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党群工作  学工在线  教学工作  学科工作  校友工作  视频资源  会议讲座 
教学工作
 学生教学 
 教学成果 
 教学资料下载 
 审核评估 
 实验室 
学生教学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教学工作>>学生教学>>正文
文法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3-11-08 14:50  

各系:

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环节

1. 毕业论文平台网址为:Http://sjjx.zjxu.edu.cn/sjjx/index.aspx

2. 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环节时间总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负责部门(人)

1

初始化阶段

2023.11.06

师生账号、节点时间及各种参数设置(教务处、教务办)

2

初拟选题

2023.11.24

各系完成出题、审题

3

学生选题

2023.11.29

学生查阅资料并选题

4

开题阶段

2024.01.06

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论文指导

5

初稿阶段

2024.03.29

论文初稿、导师指导

6

论文修改

2024.05.10

论文形成终稿、论文格式规范检测、论文相似度检测、导师指导

7

评阅阶段

2024.05.15

论文评阅

8

答辩阶段

2024.05.20

各系完成第一次答辩

2024.05.27

各系完成第二次答辩、论文评优

9

总结阶段

2024.06.13

论文总结、资料归档

10

论文上报

教育部通知

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教务秘书

3.具体要求

(1)各系应按照《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进行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未承担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开展指导工作,可协助其他指导教师开展工作。学校鼓励各专业聘请行业专家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行业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学术水平。

(2)毕业论文选题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导向,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主体内容属于专业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和专业性;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综合性,保证学生得到综合训练;选题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选题与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或与科研项目相结合,以应用研究为主,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真题真做”。

选题贴近实习、实践和社会调查以及教师的科研项目等。选题和研究方向采用中文。选题3年内不得重复且长度不得超过30个汉字;研究方向最多两个,每个方向最多8个汉字,以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汉字。

(3)毕业论文必须集中安排开题答辩环节。

(4)各学院按《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2)撰写。

(5)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10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过程,要求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不少于6次指导日志。

(6)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学校将加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力度,抽检结果作为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和实践教学经费测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4.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术成果,成果达到《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附件1)第九章规定的,可以申请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于2023年11月10日前填写“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与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由本专业2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意见后,交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11月14日前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胡爱凤(厚德楼243)处。

(3)经学院审核、公示3工作日后,于2023年11月24日前转换学生名单信息汇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发文,学生于2024年5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

(5)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最后添加“(替代)”,成果只能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或外文翻译、或正文,毕业设计(论文)其他材料围绕申请替代成果撰写。

5.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仍需纸质存档。此外,请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务秘书等人员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后,通过账号管理菜单,上传电子签名。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1. 毕业实习时间:2月26日——4月5日。

在开始实习第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分散实习实习单位联系表》和《分散实习实习单位认定表》、《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交给各自导师(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如果不按时将上述表格交给导师,则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正常毕业。

下学期开学初,除应参加缓补考、重修以及由分院集中安排实习的同学之外,其他同学可不返校。所有同学在实习结束后均必须返校。返校时间为4月8日。对于实习结束后不回校学习的行为,分院将以旷课处理。学生返校后应根据各系的安排进行实习答辩,并接受毕业论文指导与论文写作。

所有同学均要按照系负责人的要求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中的签到、日志、周志等内容。

2. 推进实习环节过程管理,按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指导与实习检查工作;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实习报告与学生实习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部分比率不低于30%。各系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及地点。

3. 2024届毕业实习全面推行“校友邦”平台管理,学院将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平台初始设置。

4. 请各系提高已建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的使用率,切实落实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工作;基地使用率、校外教师参与指导情况是学校开展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5. 由专业、各系统一安排在基地实习的学生,存档材料为: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附件4);学生自行联系外出实习的,存档材料为: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附件5)、实习报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6)、实习鉴定表。

三、几点要求

1.教育部状态数据采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等信息作为高校审核评估的基础数据,请专业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高度关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2.各系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3.各系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实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其它相关事项

1. 教务处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2. 教务处将进行实习情况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统计汇总实习资料报教务处。


附件【附件3: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信息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9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教务处〔2022〕25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分散实习单位认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实习鉴定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编:314001

嘉兴大学文法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院办电话:0573-83642318  教务办电话:0573-83640043

学工办电话:0573-83641653

文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