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4-06-07 | 发布人:赵天峰 | 点击量:599图书馆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辅助性机构,是服务育人的重要阵地,为读者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是图书馆的本职工作。为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特制订以下行为规范,请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 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热爱图书馆事业,维护图书馆形象,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条 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育人”思想,热情主动服务读者,维护读者的合法权益。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力所能及满足读者阅读需求。
第三条 努力学习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钻研,勇于探索,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 执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读者需求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类问题。
第五条 团结同事,尊重读者,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正气,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二章 行为举止规范
第六条 工作期间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仪态端庄大方。
第七条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服从工作分配,不推诿,不扯皮。
第八条 对读者主动热情,礼貌相待,态度和蔼,轻声细语,语言、举止文明,服务周到。
第九条 自觉维护清净优雅的阅览环境,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娱乐、不喧哗。在阅览区域走动(或工作)时,尽量避免打扰读者。
第十条 严禁在馆内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