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4-06-07 | 发布人:赵天峰 | 点击量:651

       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以“一切为了读者”为宗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为保障相关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息服务工作包括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素养培训服务、查收查引查重等成果查证类服务、文献传递和学科服务等。

       第二条 服务对象。成果查证类服务面向校内教职工和校外读者。其他服务面向学校全体师生和读者。

       第三条 服务方式。读者根据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通过E-mail或者电话、钉钉、QQ等方式,按照本馆各项服务所需材料和格式要求,提出服务申请或委托。信息服务部对申请或委托进行审核,结合本馆实际资源情况提供相应服务,或者反馈读者需求信息到馆内各相关业务部门,使这些部门能及时跟进相关业务。

第二章 服务项目和内容

       第四条 信息咨询服务。对校内外各层次读者开展多层次、多功能的参考咨询服务,解决读者在文献检索、原文查找、设备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指导和帮助读者准确快速地查到所需的资料。咨询范围包括:

       (一)中外文数据库、网上资源的使用方法与检索技巧。

       (二)原文查找(图书、期刊、专利、科技报告、学位论文、会议资料、标准文献)。

       (三)指导性咨询。根据读者的实际需求,指导选择检索工具、数据库、检索途径与方式,检索词的确立和组配,检索策略的制定和调整,检索结果的分析,数据检索、事实检索等等。

       (四)解答读者利用本馆资源和服务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解决读者提供各种错误的文献查找线索的纠错及对应文献查询。

       (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未读者提供代查代检信息服务。

       第五条 信息素养培训服务。信息素养培训内容包括图书馆资源及服务推广、中外文多学科全文数据库的使用、网络资源获取与利用等。根据不同学科、专业,不同读者群体提供新生入馆教育培训、校内外专家专题讲座及学科信息检索专题培训等。

       第六条 查证服务。查证服务根据委托人职称评审、人才引进、课题申报、奖励申报等不同用途,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要求,依托数据库工具,开具查收、查引、查重报告。具体流程为:

       (一)委托受理。委托人按要求填写委托单以及电子版材料,按照要求的Email格式发到服务受理邮箱。对于收费项目,按照图书馆公布的价格表缴纳费用。咨询员对委托人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认真分析,明确委托人检索目的、确定检索途径、检索范围和使用的数据库。

       (二)出具证明。咨询员根据检索结果,向委托人提供查证报告,并出具加盖图书馆公章的证明文件。

       (三)领取结果。委托人到图书馆指定地点领取报告文件,到学校财务部领取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第七条 文献传递服务

       (一)校内用户服务流程。读者检索本馆馆藏目录,确定所需文献无馆藏后,通过NSTL等系统提出文献传递申请。工作人员接收到读者申请后,查询读者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检索本馆馆藏目录,确定无馆藏。如果需要,与读者沟通进一步了解读者需求,向读者重申一些相关问题等。双方无异议后正式受理申请。申请的文献到馆后及时通过email发给读者或通知读者来馆自取。

       (二)对外文献传递服务流程。接受他馆文献传递申请。检索本馆馆藏目录,确定所需文献有馆藏。按请求馆要求发出结果文献。

       第八条 学科服务

       学科服务是图书馆根据学校决策机构、学院学科专业或者重点团队的需要,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建立与之的直接密切联系,为其提供及时的信息或情报加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撰写学科态势分析报告、学科发展水平分析报告,建设和更新高水平论文库,专利分析,直接参与项目组的嵌入式服务等。根据服务时间分常态化服务和定制化服务,服务内容分别如下:

       (一)常态化学科服务。图书馆按照院系单位指定责任馆员提供常态化学科服务。包括:定期为对口院系单位读者宣传推广图书馆新入藏的相关信息资源;维护图书馆网站上对口院系学科导航信息;建设和更新高水平论文库。撰写学科发展分析报告,出版《嘉兴大学图书情报信息》。

       (二)定制学科服务。定制学科服务由需求部门与图书馆进行充分沟通后签署定制服务协议,具体内容、方式以及费用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对口院系具体需求,撰写学科分析报告、专利分析报告、学科发展态势报告等;参与课题项目组,按照课题组分工开展专题文献检索、情报加工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定题服务和决策参考服务;其他定制服务。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九条 工作统计。馆员应定期将各项工作分类统计,每月末按要求将统计数据汇总上报部主任。馆员每学期末将业务统计分析数据、存在问题、改进思路及方法以业务分析报告的书面形式提交部主任。

       第十条 资料归档。馆员应妥善保存纸质和电子版本的原始材料、工作过程材料以及证明报告,每学期末将信息服务相关电子版分类整理后上交部主任归档备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服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