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平台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寒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2:40 点击数: 字号:

(转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4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寒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检查范围为全校所有实验室,包括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处置场所等。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使用和管理以及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等施工人员的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间

序号

时间安排

内容

1

126

召开实验中心主任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以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布置寒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2

127日-31

学院、实验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

21日-2

分管校领导带队,组织专家现场检查

4

2月3日-5日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增强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严防麻痹松懈思想,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力避表面化走过场。各学院、实验中心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漏报和瞒报,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5日

Copyright © 2016 建筑工程实验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电话:0573—83640973 83642882


Baidu
map